土地登記二類謄本得依登記名義人請求隱匿部分住址資料,以顯示至段(路、街、道),或前六個中文字,其後資料均以***方式隱匿,民眾可選擇臨櫃申請或至內政部地政司數位櫃臺網站線上申請。本所為提升「隱匿部分住址」服務措施之便利性,訂定隨案申請住址隱匿實施計畫,除上述2種申請方式外,亦得倂同申請登記案件,於申請書適當欄註明「隨案申請住址隱匿」並用印,即可完成申請住址隱匿,歡迎民眾多多利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