依據「國土功能分區圖及使用地繪製作業辦法」第6條規定,直轄市、縣(市)主管機關應於各該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及有關鄉(鎮、市、區)公所分別公開展覽30日,並於直轄市、縣(市)適當地點舉行公聽會;公開展覽與公聽會之日期及地點應登載於政府公報、新聞紙,並以網際網路或其他適當方法廣泛周知。為協助直轄市、縣(...
在編定公告之前,已經符合「製定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圖及編定各種使用地作業須知」編定規定,因編定錯誤或法令規定可以改編編定者,應辦理更正編定。非都市土地使用編定後辦理更正編定的土地,由土地所有權人提出編定前已符合「製定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圖及編定各種使用地作業須知」編定規定,且現在仍係屬有效的證明文件,就...
苗栗縣各鄉鎮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查詢 全國都市土地使用分區查詢
常見違法使用案例 為落實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,避免民眾誤觸法令可處 新台幣6萬以上~30萬元以下罰鍰-.
所謂「土地建物參考資訊檔」係與您權益息息相關,但與登記效力無涉之土地或建物有關資訊,如核准臨時使用、辦理使用分區或使用地變更編定異動登記等(詳細類別詳見:地政司-土地建物參考資訊專區之「參考事項類別代碼表」),提供予相關機關及社會大眾參考使用,俾利掌握土地及建物登記事項以外之其他資訊,減少不動產交易...
一、前言 因應全球環境及氣候變遷的挑戰,並解決我國過去土地發展亂象,《國土計畫法》已於105年5月1日施行。依規定,該法施行後2年內,應公告實施「全國國土計畫」;施行4年及6年內,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應分別公告實施「直轄市、縣(市)國土計畫」及「國土功能分區」。 自《國土計畫法》施行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