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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兒女共同扶養父母宣導】不分「子」、「女」或「婚」、「不婚」皆有扶養父母之義務

  • 發布單位:第一課

依民法第1114條規定「直系血親相互間互負扶養之義務」,所以子女成年後依法對父母負擔扶養義務。不分「兒子」、「女兒」或「已婚」、「未婚」之區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