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
👉租賃糾紛大補帖👈

  • 發布單位:第三課

👉租賃糾紛大補帖👈

112年第4季(10 -12月),本縣經由本府地政處自行受理申訴及本府消保官、各鄉鎮市公所受理調解因租賃糾紛所引發消費爭議案統計有11件,其中以擔保金(押金)返還或抵充糾紛比例最高,多達3件,其餘為欠租、水電瓦斯及管理費負擔糾紛。

經本府及各鄉鎮市公所協助處理民眾住宅糾紛結果,計有2件調處成立,7件調處不成立,1件處理中,1件申請撤回。

為促進住宅租賃契約合理公平,確保租賃雙方權益,呼籲民眾租屋簽約時,務必選用內政部109年公告之「住宅租賃契約書範本」簽訂住宅租賃契約,以避免因租賃當事人間的不平等契約條款而引發租賃糾紛。

如遇住宅租賃糾紛,可透過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線上申訴系統申訴或向本府地政處、消保官、各鄉鎮市公所申請調解(處)。

有關租賃住宅服務業資訊可透過苗栗縣政府地政處網站/業務專區/租賃住宅專區 /查詢或逕洽苗栗縣政府地政處地權科(037-559135),將有專人提供說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