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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文書指定送達處所

土地登記機關受理指定送達處所申請作業」於113年11月1日受理申請

於『113年11月1日』起各登記機關開始受理民眾申請公文書「指定送達處所」,土地登記機關公文書再也不怕漏接。
 ★申請人為「自然人」
 ★得指定「1」處『國內』門牌地址為指定送達處所
     ⛔郵政信箱不行 ⛔國外地址不行
 ★申請方式
1、 本人親自臨櫃申請
2、 以自然人憑證至數位櫃檯線上網路申請 https://dc.land.moi.gov.tw/
 ~~詳細公告資訊請參閱內政部網站~~
 https://www.land.moi.gov.tw/law/newlawdet/100?Nid=504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