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
【宣導】民法於110年1月13日修正成年年齡為18歲,並訂自112年1月1日施行,就地政類法規涉及成年年齡之規定檢視其適用情形。

  • 發布單位:第三課

【宣導】民法於110年1月13日修正成年年齡為18歲,並訂自112年1月1日施行,就地政類法規涉及成年年齡之規定檢視其適用情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