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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:土地辦理分割或合併時,其地價應如何辦理分算?

  • 發布單位:第三課

A:

土地辦理分割或合併時,其分割或合併後土地之當期公告土地現值、最近一次申報地價及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現值,應分別依據平均地權條例施行細則第23、24條規定及內政部95年2月17日修訂之土地分割、合併改算地價原則辦理分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