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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宣導)110年12月A1類交通事故等資料

  • 發布單位:第三課

(一)苗栗縣110年12月發生A1類交通事故4件、造成4人死亡;
      其中高齡者死亡1人、行人死亡1人。
(二)高齡者於清晨、天色昏暗外出時應穿著亮色衣服、配戴
      反光飾物或攜帶手電筒,外出儘量利用大眾交通運輸工
       具、計程車或請親友接送。
(三)身體不適或疲勞,請勿強行駕駛,請搭乘大眾交通運輸
       工具或由親友接送。
(四)行人穿越道路時應走行人穿越道(斑馬線),看清左右
      無來車時再儘速通過。
(五)行人安全過馬路五步驟『停、看、轉、揮、動』。
(六)沒有把握剩餘綠燈時間通過路口,應等待下一次綠燈再通過。
(七)「路口禮貌運動」汽機車禮讓行人先行,行人向駕駛舉手示意致謝。
(八)年長老人注意“行”,交通安全我最行。
(九)行駛道路當心砂石(大型)車轉彎內輪差及兩側風流推吸力。
(十)每增加一位民眾因車禍死亡,平均增加新臺幣1,600萬社會成本、每增加一位民眾因車禍受        傷,平均增加新臺幣120萬社會成本。